苏州纳米所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

发布时间:2018-12-21 作者:党委办公室 曾光强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根据《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和苏州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苏州纳米所在全所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活动。 

  一是部署支部学习。向各党支部下发了《条例》全文和党课PPT,要求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和宣传《条例》,把《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把《条例》的合理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把党的主张的真实意图向各党员和广大群众说清楚讲明白,做到党支部全覆盖,党员人人知晓。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弄懂内容、把握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二是党委领导和党务干部参加上级专题学习辅导。1219日,苏州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组织系统《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会,邀请中组部组织一局一处处长沈远新来苏作学习辅导。所党委副书记王启飞、党委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专题学习会。 

  辅导报告中,沈远新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等多个维度深刻阐述了《条例》的重大意义,系统梳理了贯穿《条例》的多项核心基本精神,并围绕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工作原则、设置方式、基本任务等八项重点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度解读。报告内容全面且深刻,对于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具体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总结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后续,研究所党委还将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并结合党支部换届工作,对新任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实现全覆盖学习培训。 

参加上级专题学习辅导

党支部开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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