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一期电梯处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一期电梯处置
根据《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科苏纳发〔2020〕7号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于2023年2月24日在苏州纳米所A415会议室评审,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单位:苏州国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18889.00元
服务内容:一期电梯(八部)处置,其涉及电梯及配件数量、价值均以实际拆除后的实物为准。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搬运费、运输费、清理现场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不得另行附加费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公告结果质疑期限以及处理:按相关法规要求
其它:成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报价金额签订合同协议、办理交款等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交款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由顺延单位获得项目承包资格。
本项目分批次处置。成交单位应于每批次拆卸当日清运报废电梯、清理现场并妥善处置。逾期未清运的我所将另行处置,成交金不予退还。在整个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不得损坏或拿走其他非处置物资。
在此,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竞价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业务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872515
特此公示。
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
资产与条件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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