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部门职责:

  1、探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模式,提高市场运作和资源整合能力,促进院地合作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及转移转化; 

  2、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编制技术转移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研究所科技成果梳理,策划、组织、参加各类对推广、接会和展会; 

  4、负责合作资源拓展与联络、洽谈跟踪、协议拟定及签署; 

  5、负责横向项目全过程管理; 

  6、协助科技处组织申报政府产业化类科技项目(含与企业联合申报); 

  7、负责科技成果资本化的前期策划、备案、审批和投后监管 

  8、代表纳米所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参与持股企业经营发展的决策及管理; 

  9、负责建立纳米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专利全过程管理; 

  10、负责开展纳米所知识产权运营业务; 

  1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