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部门职责: 

  1、制订本部门主要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科教基础设施建设与条件保障能力规划; 

  3、负责组织研究所修缮购置项目的申报、执行、验收等工作; 

  4、负责组织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申报、中期评估、验收等工作; 

  5、负责建立研究所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 

  6、负责研究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 

  7、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配置、登记、账卡物、清查、处置、监督检查等;无形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包括无形资产登记、备案、监督资产运营情况等; 

  8、负责所级中心运行管理,包括制度建设、系统软硬件维护、运行数据统计、评估与考核、各渠道经费及资源争取等。联合开放共享平台的组织与协调; 

  9、负责研究所房产调度及运行管理,包括房产规划、领用和退出审批、监督检查、运行费核算等; 

  10、负责所级新建、改建、扩建等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合理性和安全性审批、环评、消防、特种作业、工程施工和验收等; 

  11、负责研究所装修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包括评估改造对公共设施影响、审核改造方案、监督实施及验收等工作; 

  12、负责研究所公共基础设施的运行保障工作,包括供水、供电、空调、绿化、电梯、门禁、监控、天然气、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等; 

  13、负责所级IT设施保障及ARP运行管理,包括科研数据系统、网络、信息和网络安全、电话、邮箱、所务公开、ARP建设与运行等; 

  14、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