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米所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纳米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苏州纳米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规范并充实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所网站等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所网站新增各类信息共474条。苏州纳米所通过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构建宣传新格局。微信公众号突出特色,注重信息发布质量 2018年发布推送文章47篇。
2、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苏州纳米所通过接受各级各类媒体采访,中央、地方主要媒体播发相关新闻1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苏州纳米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苏州纳米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稳定工作,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但是面对公众的关注和要求,还需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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