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米所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科院建院70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化之年。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以下简称苏州纳米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严格按照苏州纳米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发布各类工作信息,规范并充实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同时,2019年按照中科院科学传播局的最新工作要求,通过科学传播工作能力及绩效统计平台,开展信息公开相关统计填报。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所网站等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所网站新增各类信息共449条。苏州纳米所微信公众号突出特色,面向不同受众建有两个微信公众号,2019年共计发布推送各类消息141条。
2、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苏州纳米所通过接受各级各类媒体采访,中央、地方主要媒体播发相关新闻29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苏州纳米所网站导航栏信息公开栏目中设有已申请公开栏目,保障网络《在线填写公民申请表》 和《在线填写法人/组织申请表》功能正常使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公开渠道。
2019年,苏州纳米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苏州纳米所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2020年,苏州纳米所将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使得各类信息更一目了然,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研究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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