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纳米器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与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3)
中国科学院纳米器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与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由中国科学院和江苏省科技厅正式批准成立。实验室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面向国家在新一代信息与能源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解决固态纳米电子材料与器件发展中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
实验室秉持“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与促进,设立开放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纳米器件研究及应用领域的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科研团队与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一、资助领域
资助方向包括纳米器件的关键材料可控生长、纳米器件的设计与加工制备、纳米器件的物理模型模拟、纳米器件的集成应用及装备技术的研究。本年度有侧重地资助主攻方向新型显示核心芯片与集成,包括新型显示关键材料与核心芯片、新型光场调控与感知技术、跨尺度多物理量测试分析与表征技术、芯片制造与集成技术的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须为本单位(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以外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助研、讲师、工程师)或相当于同等资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经历,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符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无需推荐。优先支持在纳米器件研究及应用、工艺、设备方面有丰富经验的青年学者。
三、资助类型和计划
1、开放课题基金(固定支持类)
资助周期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为3-8万元,资助6-8项。
研究内容符合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前瞻性、颠覆性。鼓励电子信息、物理等学科交叉融合,凝练核心科学问题。鼓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及研究生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2、访问学者基金
资助周期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为3-5万元,资助1-2人。
与实验室人员已有合作基础,鼓励双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应工作1个月,并做3次学术报告。
3、设备仪器专项基金
资助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为4-6万元,资助1-2项。
针对纳米加工、测试相关装备,合作开发仪器设备。鼓励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纳米加工平台、测试分析平台、NANO-X开展的合作开发。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填写附件的开放基金申请书,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ren2011@sinano.ac.cn;
2) 实验室内专家初审;
3)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盖章,向本实验室寄送正式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4) 学术委员会专家复审,并建议资助金额;
5) 实验室主任根据建议通过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立项;
6) 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每半年提交工作小结,年终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课题完成后应提交研究结题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成果)。
五、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仅限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内进行财务结算,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中科院苏州纳米所财务制度。
六、研究成果
通过开放基金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归属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研究论文在国内外刊物/学术会议上投稿时,本实验室单位署名为“中国科学院纳米器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anodevices and Applications, Suzhou Institute of Nano-Tech and Nano-Bion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或为“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anodevices of Jiangsu Province)”,其相关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
附件:
截止日期:电子版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
纸质版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
联 系 人:任昕
联系电话:0512-6287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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