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委的决议、决定;
2、承担党委、纪委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所党务系统收发文及印章管理;
3、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党员管理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办理党费收缴管理、党内统计和党务公开工作;
4、党建(政治学习)和宣传的计划制定和安排;
5、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按照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整理会议纪要、决办事项通知等;
6、在党委领导下,协调和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作用;
7、负责党委决议、决定、党建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各类文稿的起草工作;
8、在党委领导下,做好统战和侨务工作,贯彻执行关于民主党派和统战对象的方针、政策,积极发挥各民主党派和非党知识分子的作用;
9、承担工会、职代会的日常工作职能;
10、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所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协助党委、纪委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牵头负责落实接受上级巡视、整改的各项工作;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等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12、牵头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
13、协助纪委受理对研究所党组织、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14、协助纪委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15、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