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纳米器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2021)
中国科学院纳米器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与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由中国科学院和江苏省科技厅正式批准成立。实验室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面向国家在新一代信息与能源领域的战略需求,立足院地共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才培养,解决固态纳米电子材料与器件发展中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
实验室2021年继续秉持“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与促进,设立开放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纳米器件研究和应用领域的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科研团队与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一、资助领域
本年度的资助方向包括纳米结构材料的可控生长、纳米器件的设计与加工制备、纳米器件的物理模型模拟和纳米器件的集成应用,并有侧重地资助纳米结构材料与器件的创新性设计、测试技术和装备技术的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本单位(中科院苏州纳米所)以外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助研、讲师、工程师)或相当于同等资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经历;本单位以外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已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符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无需推荐。优先支持在纳米器件研究及应用、工艺和设备方面有丰富经验的青年学者。
三、资助类型和计划
1、开放课题基金(重点支持类)
资助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为15-20万元,资助2-3项。
与实验室团队已有合作基础,鼓励通过加强合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问题,该类基金资助所发表的论文须将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
2、开放课题基金(固定支持类)
资助周期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为3-6万元,资助4-6项。
研究内容符合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原创性、前瞻性。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青年科技人员及研究生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3、访问学者基金
资助周期一般为1年,资助经费为2-4万元,资助1-2人。
与实验室团队或人员已有合作基础,鼓励双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应至少工作1个月,并做3次学术报告。
4、设备仪器专项基金
资助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为5万元,资助1-2项。
针对纳米技术相关的设备仪器开发及其相关技术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优先支持能够与研究所NANO-X联合开展研究工作的人员。
上述四类开放基金立项后,应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要求提交半年度工作小结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课题完成后须向实验室提交研究结题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成果),重点支持类开放基金还须进行结题会议评审。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填写附件的开放基金申请书,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ren2011@sinano.ac.cn;
2) 实验室内专家初审;
3)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盖章,向本实验室寄送正式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4) 通知重点支持类的申请人,须进行现场会议评审;
5) 学术委员会专家复审,并建议资助金额;
6) 实验室主任根据建议通过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立项。
五、经费管理
仅限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内进行财务结算,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中科院苏州纳米所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研究成果
通过开放基金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归属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研究论文在国内外刊物/学术会议上投稿时,本实验室单位署名为“中国科学院纳米器件与应用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anodevices and Applications, Suzhou Institute of Nano-Tech and Nano-Bionics,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或为“江苏省纳米器件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anodevices of Jiangsu Province)”,其相关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
附件:
截止日期:电子版截止日期2021年3月8日
纸质版截止日期2021年3月12日
联 系 人:任昕
联系电话:0512-6287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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